点击数:3172016-04-06 16:03 来源: 广州鸿冉集团
1、办理人房产要求
居转户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,如本人无合法落户地址、单位无集体户口的,可以申请落户在单位注册地所在区(县)人才服务中心的集体户口
一般情况下,优先通过审批顺序“①拥有个人房产落户;②单位集体户口落户;③在本市拥有直系亲属的房产落户;④人才服务中心的集体户口落户。”
除了“拥有个人房产落户”以外,其它户址落户方式的审批,基本处于“轮候”状态。
子女随迁
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以及16周岁以上、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可以随迁;未成年子女随迁的,提供出生医学证明、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或者户籍所在地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.16周岁以上的普通高中在校生随迁的,另需提供学籍证明